
1、加盟商身体健康,富有极大地从事本行业的兴趣与热情,创业可以得到家人的认可和支持,无犯罪记录;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济实力较强的自然人,能够独立完成投资,流动资金充足,投资心态良好,可以承担可能的经营风险;
3、认可并接受幸世京都串烧屋的经营理念和模式,时刻维护幸世京都串烧屋的品牌形象;
4、执行和遵守各项经营管理体系下的规则和制度,接受总部的管理、培训和考核,按照总部的要求进行装修设计,统一品牌形象,加深消费者的消费印象;
5、加盟商应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识以及商业信誉,在当地拥有一定的人脉资源,有一定的管理意识和经验,对本行业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
6、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经营中,愿意将幸世京都串烧屋作为自己的事业付出全部的精力去经营,且具备一定的市场敏感度(拥有餐饮行业经验者尤佳)。
7、年满18周岁,男女不拘,体健信用良好,在地人缘好。
8、认同公司的经营管理理念和发展目标。
9、申请人须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和社会资源,有条件在春山集公司的规范下选址投资开设独立的幸世京都串烧屋品牌专卖店。
10、加盟商必须在区域市场内拥有独立店面或经营场所,并通过总部评估。
11、能服从幸世京都串烧屋总部对品牌形象(装修风格、灯箱、服饰等VI识别系统)的统一管理和指导监督。
12、要有正确的投资观,理性的面对投资成败。
13、具有吃苦耐劳的创业精神,强烈的成功欲望,有责任心,有事业心。